2008年8月22日,欧盟委员会非食品类快速预警系统(RAPEX)对中国产“FIF”牌旅行电热壶发出消费者警告。本案的通报国为奥地利。该电热壶的净容量为0.5升,配有2个杯子和1个杯袋;该电热壶的款式/型号为EK-100,Art.码编码为6194,条形码编码为24576956,海关税则号编码为8516797090;该电热壶的规格为:230V/1000W、110V/230W、50/60Hz。
该商品被通报的原因为存在致使用者被电击的危险。因为:(1)该电热壶与地线相连接且暴露于外部的金属零部件与带电零部件之间可能产生电火花;(2)当壶中的水滴落在其绝缘零件上时,该电热壶的漏电保护功能可能因此被削弱,甚至低于欧盟相关标准规定的特定值。该产品不符合欧盟的低电压指令以及欧盟的相关标准EN60335。
目前,零售商已自愿将该商品撤出市场并召回。
为此,镭朔CE认证机构建议国内有关生产和出口企业对此予以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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